通知公告
华体会平台app官网-华体会(中国): 关于做好2016-2017学年度教职工履职考核工作的通知
作者:
罗许慧
来源:
学校办
访问量:
2017-06-29
校内各级部/处室:
根据华中师范大学等相关文件精神,结合华体会平台app官网-华体会(中国)实际情况,现将2016-2017学年度教职工履职考核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考核对象
本年度在职在岗人员(中层管理干部(即各处室主任)在新学期教代会述职考核、校级干部由上级党委组织部考核)。
二、考核内容
根据个人岗位职责,以履行岗位职责取得的效果为基本内容,从德、能、勤、绩四个方面进行考核。
教职工在本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各单位要充分考虑其考核等次。
1. 不能公正廉洁办事,有明显违反“八项规定”的行为;
2. 不能遵守职业道德与有失师德规范的行为, “一票否决”行为;
3. 受到行政与党内处分的,有违法行为受到查处的;
4. 岗位工作量不足又不接受单位分配的工作任务的;
5. 因工作失职给单位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较坏社会影响的;
6. 有旷工旷教的;
7. 需要其他重点考虑的情况。
三、考核结果的确定与使用
1. 个人履职考核结果分为三个等次:优秀、合格、不合格。
教职工获得年度履职考核优秀的比例按《华中师范大学二〇一六年度目标管理工作考评办法》(华师行字〔2016〕219号)执行,即年度履职考核优秀比例为15%、年度优秀考核比例为30%(优秀人数按四舍五入计),(各级部/处室的人数见在附件一、附件二)。
2. 行政职员考核以各副校长分管处室为单位划拨指标,考核结果为处室评议占40%,校级干部评议占60%。
3. 按照学校有关规定,年度履职考核结果作为工资待遇,职称职务评定,奖惩和合同聘用(任)管理等工作重要依据。
四、考核安排及要求
1. 个人自评阶段(2017年7月5日前)。各级部/处室须成立考核工作小组,组织教职工学习相关文件,明确要求。教职工登陆人力资源系统,进入“人事管理—岗位职责考评表”,填写个人履职总结。填写完毕后,按照归档要求,由人事部门统一打印交至级部/部门负责人签名存档。(按照2016-2017学年所在级部归类)
2. 集中考核阶段(2017年7月10日前)。各级部/处室组织教职工进行集中考核,包括个人述职、群众评议、等次评定、反馈公布、填写考核表、负责人签字等环节。各级部/处室考核工作小组要将考核结果及时向本人反。⒔己说却挝判、合格、不合格以及无故不参加考核人员名单在本单位进行部门大会公布,有异议者可向级部/处室考核工作小组提请复核,也可向学校相关部门反映。
3. 汇总上报阶段(2017年8月25日前)。各级部/处室将考核结果统计表,报送行政楼305办公室。
4. 各级部/处室应严格按照考核基数和相应比例评选优秀,不得超过应有指标报送。
5. 各级部/处室应按时完成2016-2017学年度履职考核工作。
联系人:罗许慧,办公地点:行政楼305办公室。联系电话:0655。
附件一:
|
2016-2017学年度级部优秀教师人数 |
||||
|
部门 |
人数 |
优秀教师30% |
履职优秀教师15% |
|
|
高一 |
I部 |
38 |
11 |
6 |
|
II部 |
43 |
13 |
6 |
|
|
高二 |
I部 |
33 |
10 |
5 |
|
II部 |
36 |
11 |
5 |
|
|
III部 |
19 |
6 |
3 |
|
|
高三 |
I部 |
27 |
8 |
4 |
|
II部 |
32 |
10 |
5 |
|
|
III部 |
31 |
9 |
5 |
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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